内容简介
该书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深入探讨了没收财产刑的实际运用情况。通过统计分析北京市18个区县法院和2个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至2007年间的判决数据,揭示了一些重要发现。尽管没收财产刑适用于70多个罪名,但实际上每年被法院实际使用的罪名大约只有15种。在这五年期间,北京市没收财产刑的使用率为2.22%。此外,当与罚金刑并列选择时,法官很少会选用没收财产刑。由于执行率较低,没收的范围或金额往往仅限于实际扣押的犯罪分子的财产,甚至出现了特殊没收的情况,这使得没收财产刑的实际实施力度普遍低于罚金刑。这些实证研究的结果对于读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2]。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