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应钦(1890年4月2日-1987年10月21日),字敬之,贵州省兴义人,中华民国陆军一级上将。[1][2] 何应钦早年曾留学日本,就读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辛亥革命爆发后,回国参加沪军。二次革命失败后,再到日本就读于陆军士官学校。1916年秋,何应钦从日本士官学校毕业后回国[3],到贵州任讲武学校校长、黔军参谋长等职。[2]1924年赴广州,何应钦任大本营参议,[4]黄埔军校少将总教官,黄埔党军建立后,何应钦被任命为第一团团长。次年,何应钦参与平定陈炯明叛乱,因军功升任第一旅旅长。国民政府改组军队后,历任第一军第一师师长、国民党第二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第一军军长等职。蒋介石发动“中山舰事件”时,何应钦对此持支持态度,事后,何应钦任黄埔军校教育长。[1][5] 1926年7月,国民政府北伐开始后,何应钦任潮梅警备司令,防守潮梅。期间,他击溃了福建督办周荫人九个师的兵力,并占领福州。之后,他率军攻占杭州。1927年4月,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时,何应钦追随并表示支持,并在浙江进行反革命屠杀。当月下旬,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何应钦被列名为南京国民政府委员。1929年,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和桂系新军阀矛盾激化,蒋桂战争、中原大战相继爆发,何应钦为蒋介石运筹方略,助其取得了新军阀混战的胜利。1931年,蒋介石任何应钦为湘鄂赣闽四省“剿共”总司令并兼南昌行营主任,负责对红军的“围剿”。何应钦对红军发动了第二、三、四次围剿,但均告失败。1933年,日军侵占山海关、热河等地,何应钦奉命主持华北军事。期间,他奉行对日妥协的政策,1933年5月,与日本签订《塘沽协定》,[6]1935年6月又与日本签订《何梅协定》。[7]1935年12月,何应钦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军政部部长。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时,何应钦主张武力讨伐张学良、杨虎城。[1][5]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何应钦被任命为第四战区司令长官,指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