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又译为《巨灵论》,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权力》(英语:Leviathan or The Matter,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 Wealth Ecclesiastical and Civil),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一本政治哲学著作,[2] 于1648年开始动笔,1651年完成并出版。[3][4] 《利维坦》全书共分为四部分,分别是“论人类”“论国家”“论基督教体系的国家”和“论黑暗的王国”。[5]在第一部分,霍布斯把人视作个体,讨论了他认为必须要掌握的一般性哲学,同时,他从唯物主义出发,论证了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互相为战的混乱状态,提出了自然法、自然状态等概念;第二部分讲了人类如何通过结成服从中央权威管辖的团体,来摆脱自然状态的混乱与邪恶,这一部分是全书的核心,霍布斯讨论了“利维坦”国家的起源与集权性质;第三部分讨论了基督教国家的问题,霍布斯通过这部分的论证说明了不存在大一统教会的原因,认为教会必须依附世俗政府,君主应该是教会首领;第四部分论黑暗王国,霍布斯主要批判了罗马教会。[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