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案

1946年发生于北平的美军强暴女学生案
沈崇案是1946年发生于北平美军强暴女学生案。1946年12月24日晚8时(即西方国家“圣诞节”前夕),北京大学先修班女学生沈崇在前往电影院观影途中,被两名美国兵绑到东单练兵场小树林里进行了强奸。路人听到后马上报警。一名美国士兵逃跑,另一名被带到北平警察局接受调查。[1]
案件曝光后,国民党当局试图掩盖事实,激起广泛民众的极大愤慨,引发了反对美国驻军和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抗议运动。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移交给美国军事法庭进行审判,他在一审中被判有罪,但最终由于所谓的“证据不足”而被美军事法庭释放。[6][7][8][5]
由于美军的恶行以及国民党政府在该事件中的处理不当,激发了民众长期积累的愤怒情绪。“沈崇案”最终造成全国范围的学生运动[9]该事件导致国民党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大打折扣,造成中国人民向中国共产党逐渐靠拢的局面。[10]同时促使美国军队陆续撤军。[11][12]

事件背景

自1945年9月起,根据美国与中国政府的协商安排,美国向中国派遣11.3万人的军队来“监督遣送日本战俘”,其中有5.3万余名海军陆战队驻扎在北平、天津地区。[12]但是,一些驻扎在中国各地的美军士兵涉及相当多的暴力事件,包括驾车撞击中国人、施暴、妇女被侵害等。仅以北平上海天津青岛南京这五个城市为例,在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期间,驻华美军造成的各种暴行共计3800起,导致3300人以上死伤。单单在北平,1946年9月至11月期间就发生了32起美军暴行事件,致使15人死亡、25人受伤。辅仁中学学生曹桂明、律师王振华、警察李耀昌、铁路工人王恩第等相继被美军枪杀或撞死。骚扰强奸女性的案件更是不计其数,光媒体曝光被侵袭侮辱的女性就有300余人。[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