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大队

农村人民公社中的一级组织
生产大队是指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的三级组织中的中间一级组织。由于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所以生产大队既是人民公社的中间一级经济管理机构,又是国家基层政府下设的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生产大队在经济上除了领导各生产队的生产经营之外,有些还办有大队一级所有的工农业企业,有的生产大队还作为人民公社的一级基本核算单位。在我国,除农村人民公社设有生产大队之外,在某些国营农场里也设有生产大队一级经济管理机构。[1][2]

简介

大队的建制上,既是公社直接管辖的行政编组(行政区),又是生产预算单位。其下划分为生产队(习惯称之为小队),生产队直接管理农户。农民因为失去独立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权力,演变成公社的“社员”。
生产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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