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锡君

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张锡君,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山东省平度市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1]
2025年9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锡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锡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扣押在案的张锡君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2][3]

人物履历

1980.08——1982.07,昌潍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生;
1982.07——1984.04,山东省平度县广播局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