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李家超(Lee Ka Chiu John),籍贯广东番禺,1957年12月出生于香港,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毕业,公共政策及行政硕士(MPPA)。[1]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2]

人物经历

1977年,李家超加入香港警队,任职见习督察。[3]
1997年,晋升为总警司。任职期间,曾经驻守过刑事调查以及情报等部门的多个层面,同时曾经出任不同刑事侦缉部门的主管,包括刑事情报科(CIB)情报搜集组、西九龙总区重案组及总区情报组、毒品调查科(NB)以及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等。在掌管O记期间,部门破获了1994年的柳记豪迷魂党案及1998年的马草垄800公斤炸药案等轰动案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