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是指公务员一定职务、职级层次所对应的等级,它是确定公务员待遇的标准之一,同时也是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培训以及退休等环节的重要依据。[3][4][5]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国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早在1956 年7月,中国就颁发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为30个级别,建立了级别本位制度。随着级别本位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1985年中央政府实施工资制度改革,取消了级别,建立起职务本位的制度,将干部职务被分为12个层次。而在1993年,又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恢复了级别的设置,将公务员分为15级。2005年,中央政府又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