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为正处级行政部门,[1]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协调侦办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