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

培养警察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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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是警察学校的简称。中国主要分为公安院校和司法院校两类。公安院校是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直属和管理的为公安机关培养人民警察的高等院校,按隶属关系分部属和省属两类,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两类。[6]
中国警察学校起源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在京师成立的警务学堂[7]。后为迎接新中国的胜利,中共中央开始筹建“黄泥警校”[8]。2018年3月,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9]
2015年12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以打造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公安队伍为核心,建立健全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为加强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10]

历史沿革

警校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