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教学法

三大音乐教育体系之一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Orff-Schulwerk)[1],其为三大音乐教育体系之一,是由德国音乐家、教育家卡尔·奥尔夫提出的,强调诉诸感性,回归人本,强调将动作、语言、歌唱及集体舞等与教学活动相结合,在奥尔夫的音乐课堂中,孩子们通过倾听、辨别和想象来自生活和自然界的声音,学习不同的音符和音程,掌握基本的节奏和旋律,提高审美能力和表达力。[6][7][8][9][10]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始于20世纪20年代,因受新舞蹈和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体系启发而创作。卡尔·奥尔夫创办京特学校,鼓励音乐家和舞蹈家通过创作互相了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奥尔夫与儿童合作,创作体现"元素"音乐理念的材料,形成奥尔夫音乐教学法。[3][4][5]国际传播始于1955年,多琳·霍尔在北美地区推广。[11][5]1980年于中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经由廖乃雄的推广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并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12][13][14][15]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强调原本性教育,通过身体体验音乐培养音乐感知、创作能力,提高情感感知,培养模仿能力。[16][17]它在各年龄段广泛应用,尤其适合幼儿教育,为音乐素养的提升和情感感知力的培养提供了重要支持。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也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发挥关键作用,帮助学生培养音乐本能和创造力,提高情商,激发学习兴趣,构建积极学习氛围。[18][17][19][20]

定义

20世纪20年代初,在欧洲兴起了一种“回归自然”的运动。这种歌与舞的新风格和结合方式,给了奥尔夫很大的启示。他不主张世界要以欧洲的音乐为中心,他认为,音乐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另辟蹊径。“京特学校”的建立使这种教育思想得以实验。奥尔夫在学校里建立了一种新型的节奏教育模式,这种节奏成为音乐教育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并与音乐、舞蹈、体操、语言等紧密结合、相互补充。为了配合这种节奏教学,奥尔夫发明了影响世界音乐发展的奥尔夫乐器。1950年至1954年他陆续出版了《儿童音乐教材》五卷本,从此逐渐形成了新颖独特的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这套教育体系和方法首先在德国被广泛采用,后来通过1961年在奥地利成立的“奥尔夫学院”,采用教师进修培训或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多种交流的渠道,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扩大了国际影响,并为各国培养了大量的师资,使奥尔夫教学法在各国开花结果。[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