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会考

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会考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别称,是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2]高中会考的目的是检查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考核学生是否达到了高中毕业所要求的学习水平。[2][5]
根据1983年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高中会考首次被提出。[6]经过不断发展,2004年,高中新课改的开始,以及2005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提出,给高中会考画上了休止符。全国各地的会考逐步被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取代。[7]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省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8]各省(区、市)应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各省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际制定考试内容。[2][3]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决定高中毕业证,只有在学业水平考试中全部科目都通过,才能得到高中毕业证。只要有一门不及格,是得不到高中毕业证的。[9]

历史沿革

筹备和试点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