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国家军队校级军官中的军衔称号,是少将和上校之间的一级,属于校级军官军衔。[2]此军衔的地位与准将大略相当,也有一些不设大校的国家认为大校与上校军衔对等。[2] 大校军衔来自于朝鲜,朝鲜人民军于1948年建军时即实行军衔制度,同时设立了大校军衔。朝鲜人民军规定,大校是副师长的编制军衔[2]。 中国大校军衔出现的历史悠久,早在1955年,新中国首次授任军衔时期大校就已经出现[3]。按照1994年5月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规定,首次授予军官军衔,大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授予[1]。大校分为少、中、上、大四个等级。大校军官通常担任旅长、副师长、师长等师旅一级职务,有时也可以担任副军长[2]。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