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指中国和美国于1972年2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又称“上海公报”)、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又称“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8月1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又称“八·一七”公报)。[1][2]
美国在三个联合公报中均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1]就一个中国原则作出政治承诺。[3]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构成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是中美关系的“护栏”[4][5]。基于此,中美关系在过去40多年来总体实现了稳定发展。[6]
三个联合公报介绍
从1972年签署“上海公报”,到1978年的“中美建交公报”,再到1982年的“八·一七”公报,中美用了十年以及数百场艰难谈判,完成指导两国关系未来发展的“中美三个联合公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