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

党中央、国务院主办的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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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模范是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包括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建设者,[4]是国家级荣誉称号。[5]
自1950年至1960年的十年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共举行了4次劳模表彰工作会议。伴随着国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表彰的重点从工农兵转移到工业战线的先进人物、再转移到文教战线的先进人物,与这一时期国家恢复生产、发展工业,提高劳动生产力水平的发展需要紧密呼应。1960年以后至1977年3月,由于对国民经济政策的调整与过渡,再加上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全国劳动模范的评选活动相应暂停了。[2]1977年4月,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劳模评选工作得到恢复,至197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举办五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其中前三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进行表彰,表彰对象多为1960年至1978年的劳动模范;后两次仅以国务院的名义进行表彰,表彰对象为1978年至1979年的先进典型,这种变化体现出十三届三中全会前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2]此后至1988年,没有进行全国性的劳模评选。[2]
1989年9月,第十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从1995年开始,固定为每5年召开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劳模评选表彰进入常态化制度化阶段。[2]2015年,全国劳模的表彰单位回归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这是继1979年后时隔36年再次以最高规格对这一群体进行表彰。2020年11月24日上午,第十六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1689名全国劳动模范在人民大会堂受到表彰,授予804人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6]
2000年,劳模评选分配原则规定企业一线职工不得低于总数的35%,农民应占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不得超过总数的8%。2010年劳模推荐评选要求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其中企业职工不低于45%,农民不低于20%。[2]2020年共表彰2493名人选,其中全国劳动模范1689名、全国先进工作者804名;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1192人,占总人数的47.8%;农民500人,占20.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01人,占32.1%。[7]2025年4月28日上午,第十七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1670名全国劳动模范和756名全国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8]
劳模评选制度随着革命、建设的主题任务改变而相应改变,每一时期都彰显出时代特征,劳模精神内涵也相应地被赋予特有的时代元素。另一方面,劳模作为时代的领跑者,劳模精神作为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起到了引领社会大众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价值导向作用。[9]习近平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是共和国的功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