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

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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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是指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同时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历史事件。[1]
1553年,葡萄牙人在澳门停靠船舶,进行贸易。1557年,葡萄牙人未经明朝政府许可,开始在澳门非法居留。[2]1572年,在澳葡萄牙人向明朝政府缴纳地租,开始其租居澳门的时期,并不断扩张占据。[3][4]1887年,葡萄牙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5]中国人民从来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6]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澳门地区采取了“暂不收回,维持现状”“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政策,不急于把澳门收回,而是充分利用其为与世界交往的窗口。[7]1979年,中葡两国正式建交。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一国两制”构想在香港问题上的成功适用,为澳门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最佳时机。[8][9]1986年5月20日,中葡双方发表新闻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经过友好磋商,决定于1986年6月最后一周在北京开始就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澳门问题进行会谈。”[2]
1986年6月30至1987年3月23日,中葡双方经过四轮会谈,在澳门问题上达成了一致。两国总理于1987年4月13日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葡联合声明》,宣告: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9][10][11]自《中葡联合声明》1988年1月15日生效至1999年12月20日,澳门进入过渡期。在此过渡期间,中葡双方为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做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12]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葡两国政府在澳门文化中心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对澳门正式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回归祖国。[13]
澳门的胜利回归,洗雪了中华民族百年耻辱,完成了实现中国完全统一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它也是“一国两制”构想成功实践的例证,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此外,中葡两国通过协商方式,成功解决了澳门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为中葡两国关系的友好发展奠定了新的基础。[14][15][16]

澳门问题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