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兴系”300亿诈骗案

承兴系公司涉及的系列金融诈骗案
“承兴系”300亿诈骗案,是指自2015年起,承兴系公司先后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虚构合同、冒用身份及截留并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书等方式骗取融资款的案件。[1]
2019年,诺亚财富首先爆出35亿踩雷“承兴系”诈骗案,随后,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和上海自言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b]对承兴和京东提起的诉讼。截至案发,承兴系公司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c],实际造成上述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计80余亿元。[1][2]
2021年3月,诺亚财富关键人方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万元;2022年1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承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罗岚犯合同诈骗罪获刑十七年半,另有10名涉案的承兴系员工获三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2023年11月24日,上海歌斐和自言汽车对承兴和京东提起的诉讼,在上海市金融法院开庭审理。[1][2]2024年1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承兴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罗静等人上诉,维持原判。[3]

案件背景

关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