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指中国藏族使用的文字。在中国国外,说藏语的地区中也有使用这种文字的。藏文是历史悠久的拼音文字。[1]
3000多年以前,藏族的先民就已经开始使用石器在山崖上以符号记录事情,这种记号就是藏族最早的文字,称为达斯本益(意思是象形文)。公元6世纪时,苯波教盛行时期,藏区出现了简单的大玛尔文和小玛尔文。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统一高原各部,建立吐蕃王朝。松赞干布派遣大臣吞弥·桑布扎带领16人,前往天竺(印度)和西域留学,拜婆罗门的倪静和拉热百森荣学习梵文和声明学。[2]吞弥·桑布扎回藏后,以梵文50个根本字母为楷模,结合藏语言特点,创制了藏文30个根本字母;又从梵文的16个元音中造出4个藏文元音字母。吞弥还从梵文34个子音字中,去掉了5个反体字、5个重叠字,又在元音中补充了元音啊字,补充了梵语迦、洽、稼、夏、啥、阿(音译)等6个字,制定出4个元音符号及30个辅音字母的藏文。[1][3]但也有学者怀疑这种说法,认为吐蕃(松赞干布时代)之前就有古代文字,是用来记录原始宗教经典的,甚至有的学者倾向于认为“藏文是依据象雄文创制的”。[4] 藏文自左向右横写,有一部分复合声母用字母上下迭写的方法表示,元音符号加在字母的上面或下面,音节与音节之间用一小点分开,字体有楷书和草书两种。藏文的读音在不同的方言地区有一定的差别,但书写形式各地是统一的。[1] 历史上曾用藏文翻译和编写了大量的书籍,对于藏族文化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1]据调查,截至2020年,西藏、青海、四川、内蒙古、新疆、辽宁、吉林七省自治区档案馆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内,收藏有元、明、清、民国时期的藏文档案文书300万件。全国存有的藏文古籍已知的约60万函。[5]
到2016年为止,藏文在中国藏族地区得到广泛推广和使用,藏语言文字是西藏自治区全区通用的语言文字。中国以藏文教学的学校遍及整个藏族聚居区,全国藏文报刊有20多家,报出版藏文书籍的出版社有8家,承印藏文书报的现代化印刷厂有20多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