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2月,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撤销机械工业部。1993年3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再次组建机械工业部。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不再保留机械工业部。[1] 发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原国家部委机构。1952年开始组建,前后共计分有7个部。1982年,各机械工业部纷纷改名改制,一机部改为机械工业部、五机部改为兵器工业部。1986年机械工业部和兵器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工业部)合并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1993年又成立新的机械工业部,1998年撤销。 1952—1970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