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丽捡金案是由2008年12月9日,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深圳机场“捡”到价值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而引发的一起案件。[1] 最终因证据不足,宝安区检察院向梁丽通报其不构成盗窃罪,撤销取保候审措施,不提起公诉。但检察院认为其涉嫌侵占罪,把案件发回公安机关;是否起诉梁丽,由东莞金龙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决定。[2]2009年5月11日广州日报在媒体上披露该案,引起中国人民关注。梁丽究竟是“偷”还是“捡”,引起广泛争论。[3] 个人简介
梁丽,女,1969年出生,河南开封人,2005年来深圳,是深圳市玉皇清洁公司员工,负责深圳机场候机楼B楼出发大厅的清洁卫生。案发时,她刚工作4个月,案发当天是为同事顶岗。 事件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