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平行论(英语:psychophysical parallelism、parallelism of mind and body,又译为心物平行论、心理生理平行论)是回答身心关系问题的一种理论,属于身心二元论立场的一种样态。这一理论思想的最早提出者是17世纪的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a]身心平行论的核心观点是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总是相互对应的,但两者相互之间绝不存在任何因果作用,心灵事件只与心灵事件产生因果作用,而物理事件也只与其他物理事件产生因果作用。[1][12] 自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正式确立了身心二元论以来,身体和心灵是否可能存在相互作用、怎样 才能实现交互作用成为了“身心关系”问题争论的焦点,身心平行论就是在这一争论中出现的一种理论。[13]在17世纪,笛卡尔学派的代表人物马勒伯朗士提出的“偶因论”在广义上被归为身心平行论的一种。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是狭义上的身心平行论的提出者,他的学说属于属性平行论形态的身心平行论。阿尔诺德·格林克斯在马勒伯朗士的“偶因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两时钟说”是实体平行论形态的身心平行论。德国唯理论哲学家莱布尼茨在格林克斯的“两时钟说”的基础上提出的“预定和谐说”是身心平行论的又一种形态。此外,18世纪后出现的“现象平行论”也是身心平行论的一种。在心理学领域主张身心平行论的代表人物则有亚历山大·培因和威廉·冯特等人。[14][12] 身心平行论自从提出以来就备受批判,哲学家们批判的主要理由包括身心平行论无法说明在实在性上不同的心理序列和物理序列之间的符合关系、身心平心论与“观念能够影响身体行动”的日常经验不符、大脑和心理状态之间没有严格的等同关系、身体和心灵在形而上学上的平行不过是认识论上的平行等。虽然当代心理学中完全信从身心平行论的学者已不多,但其在当代心灵哲学、心理学乃至相关分支科学领域的影响是深远的。[15][16] 定义
身心平行论通常被用来解释身体和心灵之间的关系,严格来说,其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平行论包含身心交感论和偶因论,是指所有主张心灵和身体地位平等并且彼此平行地活动的心身关系理论;狭义的平行论则特指强调身体和心灵共同受到某种约束而彼此平行、互不干涉、互相不为原因的理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