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1954.9~1967.1)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宪法》和《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同年12月26日至31日,陕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决定将陕西省人民政府改称为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并选举了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

正文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1967年初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西安地区造反派组织先后进驻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机关,省级党、政及司法公安机关均被造反派夺权,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停止正常行政工作。1968年5月1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西安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