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旅游,是指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域空间,依托县域旅游资源赋存优势,以资源开发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业为支撑,以特色旅游休闲生活体验为吸引的一种区域旅游发展形态。于1993年在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中首次提出。[1] 县域旅游的主要特点包括随时随地都能够提供能够满足体验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全面挖掘自然、人文、社会资源。目的地的工业、商业、房地产、手工业等产业都要打通与旅游业之间的关系等。[2]
县域旅游对促进对外交流、提升区域形象、改善产业结构、增强县域活力、带动农民致富、平衡区域差异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2]
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