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莎娜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情妇
李莎娜,女,曾任广州公安局干警,新英豪公司董事长,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的情妇。[2][1]
李莎娜先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担任干警。[2]后任新英豪公司董事长。[1]2002年12月,李莎娜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1540万元。[3]

人物经历

李莎娜先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担任干警。[2]后任新英豪公司董事长。[1]由于李莎娜和李纪周的特殊关系,梁耀华将李莎娜安排在新英豪公司工作,给李莎娜房子、车子、股份和薪水。[2]
2002年12月,李莎娜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1540万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