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莎娜
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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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娜,女,曾任广州公安局干警,新英豪公司董事长,公安部原副部长
李纪周
的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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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娜先在
广州市公安局
工作,担任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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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任新英豪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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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李莎娜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1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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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李莎娜先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担任干警。
[2]
后任新英豪公司董事长。
[1]
由于李莎娜和李纪周的特殊关系,梁耀华将李莎娜安排在新英豪公司工作,给李莎娜房子、车子、股份和薪水。
[2]
2002年12月,李莎娜被判刑10年,并处罚金1540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