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污染

核物质泄露后引起的污染
核污染(nuclear contamination)是指由于各种原因产生核泄漏甚至爆炸而引起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是核物质泄漏后的遗留物对环境的破坏,包括核辐射、原子尘埃等本身引起的污染,还有这些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后带来的次生污染,比如对核物质污染的水源对人畜的伤害。国际上核污染从0级到7级共分8个级别,级别越高造成的危害就越大。[1][5]
在1986年4月26日,在苏联白俄罗斯-乌克兰大森林地带东部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发生的一次反应堆堆心毁坏、部分厂房倒塌的灾难性事故。[6]1979年3月28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三哩岛核电站,发生五级核能事故,这是美国核电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事故[7][5]。2011年3月15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2号机组发生爆炸[8]。2011年4月12日,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Nuclear and Industrial Safety Agency, NISA)将福岛核事故等级定为核事故最高分级7级(特大事故)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同级[9]日本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13时,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启动核污染水排海[10]

产生来源

来源分类

序号
来源分类
1
核武器实验、使用
2
核电站泄露
3
工业或医疗上使用的核物质遗失
4
核武器爆炸
5
热辐射伤害
6
核辐射伤害
7
放射性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