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九叙,字应舜,明代禹州人,董九贡的兄长。[2]他自幼家境贫寒,与弟弟董九贡一同刻苦读书,对古文诗词有着浓厚的兴趣。[4] 人物生平
董九叙自幼丧父,家境贫寒。他与弟弟董九贡一起努力学习,对古文诗词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对《通鉴长编》进行了详尽的标点和修订。董九叙性格孤高,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对非分之财毫不动心。他待人 接物态度严肃端庄,举止得体,令人尊敬。万历十年(1582年)中举后,担任西乡县令,但因母亲去世不久便归乡服丧。服丧期满后,补任催科,即负责催征租税,最终在任上去世。他的遗物中仅有数卷图书,别无他物。[1][4] 人物关系
其弟董九贡在万历七年(1579 年)荣膺举人第一,万历二十三年(1595 年)进士及第。其由户部主事晋升郎中、大司农,并负 责管理崇文门税。他清正廉洁,自守自律,严厉惩治贪污,大力扫除积弊。在户部任职长达 20 年,此后出任山西参政,巡察冀南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