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公安局
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历史版本
编辑
罗平县
公安局,是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处级。
[2]
罗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是高峰。
[1]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的指示;拟订、研究落实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负责110接处警和公安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