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签约的奏折

溥仪签约的奏折
溥仪签约的奏折为伪满大臣上奏溥仪之用、熟宣纸书简式,长23厘米,宽13厘米,溥仪在每个奏折亲自用毛笔分别签有“照发”、“可”、“知道了”、“钦此”、“览”、“览悉”等字。

简介

1944年8月31日(伪康德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伪宫内府待卫处处长金智元具折上奏溥仪:“为奏请事窃查九月二日(即农历七月十五日)中元节致祭明贤贵妃,拟请钦派掌祭官前往致祭,是否有当伏乞圣鉴,训示,谨奏。”溥仪在此奏折上用毛笔写道“署派溥佳前往致祭钦此”。溥佳即金智元,载涛之子,溥仪的堂弟。“明贤贵妃”指的是溥仪最宠爱的谭玉龄。1937年3月,年仅17岁的谭玉龄被溥仪从北京选中成为他的第三个妻子,封为“祥贵人”1942年8月13日谭玉龄病死后,追封为“明贤贵妃”并移棺於“护国般若寺”停放。尽管这是一个简单例行的祭祀,但却要如此奏请“钦派”承祭官主持祭祀,从中便可窥见伪满祭祀活动之一斑。
对于这类溥仪生活中的小事,他有权处理并能签署具体的意见。但有关伪满洲国“政务”方面的奏折、溥仪只能在上面画“可”,因为一切都是日本主子事先决定的,到“皇帝”这里不过是走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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