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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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价格鉴证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当指定两名以上的价格鉴证人员承办。第十四条价格鉴证机构应当在接到价格鉴证委托书7日内作出价格鉴证结论。第二十一条价格鉴证机构进行价格鉴证时,可以收取价格鉴证费。
基本概况
呼和浩特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令第13号
颁布日期:20000430 实施日期:20000430 颁布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