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先宏,汕头市政府原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二级巡视员,2024年4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汕头市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月16日,汕头市委批准,吴先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3] 人物经历
吴先宏曾任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2021年11月在任。后担任汕头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二级巡视员。[1][2][3]
违纪违法
吴先宏在任职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漠视群众利益,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规矩意识淡薄,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职务升迁,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2]吴先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