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榆林横山的三名高中生罗浩、白梓硕、牛佳鑫在放学回家途中,合力救起了一名落水儿童。他们的英勇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并在4月22日的升旗仪式上,学校为他们举行了见义勇为表彰奖励仪式,每人获得了一台洗衣机作为奖品。[1][2] 事件经过新闻
4月20日,罗浩、白梓硕、牛佳鑫三名同学在放学回家途中,听到呼救声,发现一名女孩在芦河水文监测站附近的河 流中浮沉。罗浩第一个跑近,发现女孩在流水冲击的漩涡中浮沉,他毫不犹豫地下水将女孩抱起。白梓硕随后赶到,合力将女孩托给岸上的牛佳鑫,牛佳鑫将女孩带到安全地带。所幸女孩只是受了惊吓,并无大碍。三名同学在联系女孩家长到场说明原委后,默默离开。[1][2]
表彰奖励
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和个人,彰显和传递社会正能量,同时也是更好地回应社会呼声,给师生们树立身边的榜样。2024年4月22日,横山区第四中学党总支书记郭亚山、校长高峰、副校长赵虎山为罗浩、白梓硕、牛佳鑫三位同学颁发了表彰奖,对他们的勇敢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横山学子的风采和责任感,是全校学生的楷模和榜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