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依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经审计工作后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由独立会计师或审计师签发,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财务运行情况。[1]
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前者要素齐全、无保留意见且无附加说明段等,后者包括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及非无保留意见报告(含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其核心要素有标题、收件人等九项。[1][2]
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以独立第三者身份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表态,助股东与投资者决策;有保护作用,不同审计意见影响报表使用者依赖程度,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等利害关系人权益;还有证明作用,总结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结果,表明工作质量、明确审计责任。[3] 概念释义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