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是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等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的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安全。[1][2] 2024年6月11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31日。[1][3] 相关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监管工作,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保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安全,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等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本办法。[1] 发布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