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分班

南昌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分班措施
阳光分班,南昌市教育局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分班措施,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该措施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1][2]

历史沿革

2024年8月9日,南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昌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2]

实施范围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昌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特殊教育学生除外)全部纳入“阳光分班”范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