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城厢中学发生一起初中女生食物中毒事件。初一女生小悦与同学罗某食用从食堂和学校商店购买的食物后,两人突然呕吐昏迷。罗某次日出院,而小悦经过长达3年的治疗后,仍留下身体三级伤残。[1] 事件经过
事发当天:小悦的同学罗某从食堂购买了烧饼,并前往学校商店购买了火腿肠、桃子、午后奶茶和一杯粉红色的水。两人共同食用这些食物后,均出现呕吐昏迷的症状。 紧急救治:学校 得知情况后立即送两人至县人民医院抢救,小悦在抢救过程中曾心跳停止5分钟,随后被紧急转至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罗某于次日出院,而小悦则陷入昏迷,直到6月23日才苏醒。 长期治疗:小悦在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了长达3年的治疗,共住院4次,累计住院1310天。期间,她被诊断为急性砷中毒、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和消化道出血等9项病症。
参考资料:[1]
事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