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刑

一种使人狂笑至死的酷刑,通过山羊舔舐涂有刺激物的犯人脚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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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刑又称为笑刑,是17世纪“欧洲30年战争”期间出现的一种酷刑。行刑时将犯人捆绑在行刑台上,在犯人的脚上涂满各种蜂蜜、白糖或食盐,让山羊舔舐,犯人在笑声中死去;二战期间纳粹也曾采用类似的手段实施刑罚,相关内容记载于亨·黑格尔的《The Men With The Pink Triangle》。因违背人道主义原则,这种酷刑现已被现代法律体系废除。[2][3]

行刑对象

汉代时期,这项刑罚是为汉代上层社会所设的,用于对他们的审讯和逼供,并不对民间犯人实施,且不会在身体上留下痕迹,比较容易恢复。汉代实行笑刑的对象还有宫妃,因宫妃的身份特殊,也无法对其严刑拷打。

实施过程

山羊刑首先需找到一头成年山羊,随后将犯人捆绑在行刑台上,并在犯人的脚上涂满各种蜂蜜或者白糖,亦或是山羊喜欢舔舐的食物,最后就是放山羊出马,山羊看到犯人脚底的甜食之后,就会用舌头不停地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