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艺术家,是为了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而颁授的国家荣誉称号。[1][2][4]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党中央决定,首次开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集中评选颁授,[5]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2]2024年9月2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田华获颁“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6] 截至2024年9月,共有4人获颁该荣誉称号。[2][6]
设立背景
为了褒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中国各族人民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根据宪法而制定,并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 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1]2017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进一步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评选颁授作出细化规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