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的决定

内容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
(第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4月2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应勇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