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振旗

原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原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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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旗,曾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1][2]
1987年,郭振旗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3]郭振旗曾先后获得“二等功”两次、“三等功”六次,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3]2022年8月7日,郭振旗获得“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4]同年9月28日,郭振旗被免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2]

人物经历

1987年,郭振旗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经受过下海经商、做律师挣大钱的诱惑,也有调到更大机关工作的机会,但郭振旗一直坚守在法院工作。[3][a]2017年,郭振旗获得“全国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称号。[3]次年,郭振旗所在的邢台中院获得首届“全国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单位”,郭振旗也先后获得“二等功”两次、“三等功”六次,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3]2019年11月,参加邢台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介绍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环境资源审判情况。[5]
2021年6月,河北省法院举办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保庭庭长郭振旗应邀为培训班进行授课。[6]2022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郭振旗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4]同年9月28日,郭振旗被免去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