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

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
为了防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条例全文

(2017年3月7日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