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贤华
流氓罪死刑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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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贤华,女,
汉族
,
江苏省
徐州市
铜山县
人,被捕前系徐州市
云龙区
医院勤杂工,1983年因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1]
案件经过
胡贤华因外貌出众而受人关注,她同时与多位异性保持恋爱关系,还经常带男人回家过夜,在家开舞会,给邻居造成不好的影响。邻居因不堪其扰,最终联名举报胡贤华。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发现其在1983年6月与他人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同年7月勾引他人外逃
香港
未遂,归案后在看守 所在押期间仍有流氓犯罪行为。
[1]
审判与结局
1983年,胡贤华因犯有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贤华在听到判决后向法官求饶和悔改。最终胡贤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