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贝岭村,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西南部,是深圳最古老的城中村之一。该村始建于明成化二年(1466年),因立村时房屋建于名为黄泥岗(又称小凤山)的一个小山岭背面,取名黄背岭;后改名黄贝岭村。村东南方有屋头山,海拔约50米,村旁有深圳河流经。黄贝岭村传统经营以农业种植为主,畜牧业为辅。现以物业管理和厂房出租为主。[1][2] 历史沿革
黄贝岭村始建于明成化二年(1466年),张姓迁此建村。建村至明万历元年(1573年),属东莞县;明万历元年至清朝,属新安县。1914年,属宝安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属宝安县深圳镇;1958年,属南天门公社;1961年,属南头区附城公社;1979年,属深圳市罗湖区附城公社;1983年,属罗湖区黄贝街道黄贝岭行政村;1992年,属黄贝街道黄贝社区。[3] 因历史等方面原因,村内旧房实施改造,大街小巷纵横交织,村内四通八达,加上部分外来暂住人员素质低劣、惹是生非、制造事端,甚至违法犯罪,使村子治安比较严峻,为了扭转村子长期以来较差治安环境,在区委、区政府、黄贝街道党工委关心和支持下,在区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安排,动用了60多万资金,成立了出租屋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公司,制定服务中心方案,在上、中、下三村设立服务点,并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和设备,增设人防和技防。[4]
人口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