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江西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

2024年10月发生在江西景德镇的案件
2024年10月2日,廖某宇(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江西景德镇昌江大道时撞倒在过马路的胡某一家三口,造成胡某的儿子胡某某当场死亡、妻子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1][2][3]
2024年10月11日,江西景德镇警方通报称,经查,廖某宇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10月3日被依法刑事拘留[2]此外,胡某家属表示,肇事方曾提出赔偿和帮养老以换取谅解,他们并未同意。[4]10月18日,胡某家属表示,从警方处了解到,廖某宇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5]2025年4月15日,该案件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6][7][8]10月17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受害人家属,该案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进行第三次延期审理,一审审限期延长至2026年1月20日。[9]2026年1月9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11]随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该案的判后答疑。[12]1月14日,胡某家属向检察机关提交抗诉申请。[13]1月26日,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驳回了胡某亲属的抗诉申请,案件进入复核阶段。[14]

案件背景

据遇难者家属描述,胡某31岁,其妻子王某某30岁,胡某在本地国企上班,是独生子,胡某的儿子胡某某于2024年10月10日满周岁。事发当天胡某一家准备过马路到父母家吃饭,商量给孩子庆祝周岁。[15][1][a][16]
据起诉书显示,肇事者廖某宇大专没有毕业,职业为销售,租住在南昌市[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