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当事人郭女士来到河南省郑州市某足道店工作。由于在入职后被老板暗示提供“特殊”服务,对此感到害怕的郭女士在两次提出离职被推辞后最终还是从该店离开,但老板以郭女士“擅自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其2400元工资。[1][2] 2024年10月,郭女士将此事向媒体曝光,并举报该足道店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该足道店老板则称其店提供的是足疗按摩服务,要求郭女士提供证据。截至10月22日,警方已介入调查,并已将郭女士带回警局了解后续情况。[2] 事件经过
2024年7月,当事人郭女士来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北三环的某足道店工作,担任客户经理。入职后,郭女士被老板暗示要利用女生自身优势拉拢顾客,“亲一下抱一下都没事”。而在工作中,郭女士也的确遇到过举止不端的顾客。对此,不愿提供“特殊”服务的她只能逃开。[1][2] 2024年9月1日,对此感到害怕的郭女士提出离职,不过老板以需要时间找人为由推辞。9月15日,郭女士再度提出离职,老板又表示可以给她放个长假。最终郭女士还是离开该店,但老板以郭女士“擅自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其2400元工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