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友会

宪友会
宪友会是清朝末年清政府承认的全国性合法政党,成立于清末“立宪运动”时期。与同期的宪政实进会、政学会、辛亥俱乐部等同是中国首批合法政党。在精神领袖梁启超的积极推动下,当时中国国内各地开始出现由咨议局领导者发起的,支持立宪的地方性政治团体。这些团体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试图加速立宪未成,却以此为契机组建起一个名为“宪友会”全国性的资产阶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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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封建王朝为了维护专制统治,均严厉禁止人民结党立会。清王朝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国,害怕人民反抗,禁令尤严。1905年孙中山等建立的同盟会可谓中国第一个正式的资产阶级政党,因其为革命党,不为清政府所容,所以直到这时还没有一个合法的资产阶级政党出现。
1906年预备立宪以后,封建禁令有所松弛。已有先进人士开始把立宪团体作为组建政党的前奏,发出“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的呼声了(《论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申报》1906年9月7日、12日。)。为了创造建立政党的条件,立宪派自预备立宪后就开始了关于政党学说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在报刊和集会上广泛宣传讨论。他们介绍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政党性质,与人民、政府、国会、宪政的关系,产生的背景和在建设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等,并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了种种看法。
立宪派认为政党是国家的政治基础,为立宪国家所必不可少。说:“政党者,必有一政党之纲领主义,堂堂正正揭旗鼓以声于天下”。其掌握政权,“必一力坚持实行其所主张之主义,以定一国政治之方针”。其在野,“事事攻击当局者,指其瑕而摘其[],使政府常有所警惮而不敢纵恣”。若是两党竞争,互相督责,更可促国家进步。“一政党虽操一国之政柄,以植其党势,而仍当先一国之大计,而不敢徒便一党之私图。此一国政治基础所由立,而国家所贵乎有政党也。”(《政论党与立宪政治之关系》《时报》19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