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一名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仅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部分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发行股票,由股东认购。无限责任股东在公司中占主导地位,掌管公司内外事务。一般从无限责任股东中选举一人或数人为业务执行人。有限责任股东不能代表公司,但成立的股东会可以选举监察人,对公司的事务进行监督。股东大会不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只代表有限责任股东,其决议往往对无限责任股东不发生效力,除非经无限责任股东同意。兼具无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性质。
简介
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同时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若要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
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并且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的公司(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中两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其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责任,其资本分为相等金额的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有限责任股东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股份两合公司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 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