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是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5部门发布的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1][4][5] 《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6]
通知发布
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1][4][5][7]
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