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芬(1917-1999年4月),女,四川达县(今属达州市)人,中共党员,朱良才妻子,参与长征的女红军之一。[1][2] 1931年,李开芬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3年,她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参加长征,于193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她历任宣传员,宣传队长,医院看护队长,(营)分总支书记,中共达县县委少共、妇女部干事等职。[3][4][5][6]1938年,她与朱良才在兰州结为夫妻。[1]新中国成立后,她历任华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直属政治处主任、第四机械工业部政治部副主任、北京军区后勤部副政委等职。1988年,她被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3年,她退居二线,享受副兵团级待遇。[4][5][7]1999年4月,李开芬在北京逝世。[2] 人物生平
1917年,李开芬出生,是四川达县(今属达州市)人。1931年,她加入共青团。1933年,时年14岁的李开芬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她调入川陕革命根据地工农红军总医院万源分院工作。1935年,她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193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调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她历任宣传员,宣传队长,医院看护队长,(营)分总支书记,中共达县县委少共、妇女部干事等职。[1][4][3][5][6] 1937年,时年20岁的李开芬担任西路军妇女团秘书。当时西路军兵败祁连山,妇女团许多官兵被马家军俘虏,关在凉州(今武威)的监狱里。李开芬也在其列。后来,李开芬与战友们一起策反了一个马匪传令兵,从监狱中逃出,找到了兰州八路军办事处。1938年,经谢觉哉、王定国介绍,李开芬与时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秘书长的朱良才在兰州“八办”结为夫妻。[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