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公

国务院原参事
李仲公(1890年—1978年6月20日),原名李其荃,号仲芸,贵州贵筑(今贵阳市)人,国务院原参事。[1]
李仲公出身官宦之家,早年先后就读贵筑县学、贵州省立蚕桑学堂,得到贵州巡抚林绍年的赏识,1907年保送京师国立法政专门学堂学习。1911年,李仲公与李大钊结识,参加进步党人活动,并受进步党资助赴日留学,后辍学回国参与“护国”运动。1916年8月李仲公和李大钊、陈筑山等人发起创办《晨钟报》[a],后来随孙洪伊参加“护法”运动,行动失败前往日本继续学业。1924年,李仲公经李大钊、汪精卫推荐加入中国国民党,北伐初期主笔蒋介石的重要政论、文告等文字,担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秘书处处长。1927年宁汉分裂后,李仲公被误会参与蒋介石主导的“反共”、反汉行动,遭独立师师长贺龙逮捕,同年5月,经邓演达保释后离汉转赴南京。之后,李仲公先后担任过交通部政务次长,兼汉冶萍公司整理委员会委员长、中国航空公司副理事长、担任编遣会议秘书处主任、贵州省政府委员兼民政厅厅长、国营招商局总办、安徽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立法委员、全国禁烟总会常务委员、“制宪国民代表大会”代表等职。1949年7月,李仲公通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脱离国民党政权,8月受到周恩来的接见。1951年7月21日,经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名,李仲公任政务院参事,1954年12月转任国务院参事。在为贺龙平反过程中,李仲公被调查出提供的两封信为伪造,其拒不承认,最终被撤除国务院参事一职。1978年6月20日,李仲公因患肺炎等症,医治无效,在北大医院去世。[2]
李仲公译著《日本帝国主义的满蒙观与我们的驳议》成为抗日先声。[3]现代学者李芳在著作中称,李仲公被世人誉为北伐“文胆”。[4]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