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全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等25个部门,设诉讼服务中心、司法技术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辖平城区法院、云冈区法院、新荣区法院、云州区法院、左云县法院、阳高县法院、天镇县法院、浑源县法院、灵丘县法院、广灵县法院10个基层人民法院。此外,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2]

主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1]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1]